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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日前,淮南市局出台了《淮南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黑名单”制度》。根据《制度》规定,五种情形的药学技术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一是企业在开办、变更行政许可期间,因药学技术人员向企业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后终止受理的;二是因药学技术人员的虚假资料,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被监管部门查实后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三是企业质量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导致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查处两次以上的;四是企业质量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导致企业药品购进验收等各种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被监管部门查处两次以上的;五是药学技术人员应到岗而未到岗又无正当理由,三次以上不在职在岗的。市局将拟列入黑名单的药学技术人员有关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示。除取消其在所在企业的任职资格外,该人员两年内不得在淮南市辖区内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或到其它药品零售企业担任药学技术人员职务。同时,市局还将列入黑名单的药学技术人员的有关情况,通报给相关单位,执业药师的有关情况通报给对执业药师进行注册管理的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此项制度出台,必将有效遏制药师虚挂行为,督促药学技术人员真正履行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把关、处方审核和为消费者开展用药知识咨询服务的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市的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淮南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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