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和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承担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制剂室开办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规范认证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和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工作;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负责药品广告的初审和日常检查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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