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二、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对已经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对虚假违法广告实行全方位监测,违法广告及时依法移送工商行政部门。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的监管,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力争使市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90%,县、乡、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分别达到80%、70%和50%以上。
五、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内转外不转阳光作业”。
六、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内办结,许可事项变更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在证件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审核审批事项上,所有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